《湖北省落实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十项任务整改工作的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17-09-30 17:32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一、整改问题

  武汉市水务部门对填湖占湖监管不力,甚至将应保护的湖泊水域调整出保护范围,以保护之名行开发之实。

  二、整改目标

  严格遏制填湖占湖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湖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杜绝以保护之名行开发之实。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实施湖泊保护条例,强化宣教工作,广泛宣传湖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的湖泊保护意识。

  2.保持打击违法填湖高压态势,全面强化湖泊巡查监管,开展违法填湖严打整治专项行动。

  、整改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涉湖法规、知识等宣贯、培训工作。组织“湖长制”培训,召集全区6名街道湖长、30名湖泊执法管理人员听省湖泊局领导宣讲《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学习涉湖法律法规和湖长制工作;组织民间湖泊保护志愿者开展湖泊保护法规宣传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了解我市湖泊历史变迁历程。通过上述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的爱湖护湖意识。

  二是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武汉市湖泊执法巡查制度》、《武汉市湖泊行政执法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武汉市占用湖泊水行政许可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夯实湖泊执法基础,理顺监管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三是继续保持违法填湖高压打击态势。开展湖泊执法“利剑”专项行动,强化日常巡湖,每周对辖区内湖泊至少巡查一遍,严厉打击违法填湖行为;坚持有诉必查,对涉湖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违法填湖查及时处置率100%。今年以来,全区累计出动湖泊巡查人员828人次,巡查车辆648台次。通过铁腕护湖,确保我区无违法填湖行为。

  四是加强湖泊蓝线界桩的保护,及时更新宣传牌信息。根据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我区重点保障六个湖泊内的59个蓝线界碑的完好无损,及时更新湖泊保护宣传牌的公告内容。

   

                      公示期:2017930日—2017106日(7天)

                        联系人:徐红焱   电话:13971112437

   

                  

                                 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局

                                   201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