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土地资源有效利用,江汉区人民政府申请开展主城区A050511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以下简称控规导则)局部用地(绍兴片地块用地)修改工作。现根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就控规导则修改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局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项目名称:武汉市主城区A050511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绍兴片地块用地)局部用地修改意向方案
四至范围:东至前进二路,南至民主一街,西至前进一路,北至自治街(如图所示)。
申请修改内容:原控规导则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约2.361公顷(以实测为准,下同)、商务用地约0.476公顷和社会停车场用地约0.216公顷,拟将社会停车场用地复合利用,商务设施用地完全兼容商业设施用地。修改后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约2.577公顷,商业、商务用地约0.476公顷,结合地块开发复合建设150个公共停车位。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8日
(联系人:王转涛 联系电话:13237192275 )
原控规:
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