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江土征补方案公告〔2025〕7号 | 发文日期 | 2025-08-22 1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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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华安里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江土征补方案公告〔2025〕7号) |
江汉区华安里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江土征补方案公告〔2025〕7号)
江汉区华安里城中村改造项目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江土征补方案公告〔202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江汉区人民政府公布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江土征补公告〔2025〕7号),就《江汉区华安里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并组织召开了《方案》听证会。现将《方案》有关修改情况和修改后的《方案》予以公告。
一、《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方案》于2025年6月30日公布后,土地征收实施部门征集到116条意见和建议。2025年8月15日,江汉区人民政府召开了《方案》听证会,听取了听证申请人代表提出的25条意见。归纳主要意见如下:
(一)重新界定建筑物、构筑物类别;
(二)将货币补偿中的房票安置调整为现金安置;
(三)缩短房票使用期限和兑付期限;
(四)考虑区域经营情况,提高经营损失补偿;
(五)对特殊困难群体加大安置力度;
(六)提高《方案》各项补偿标准和奖励标准。
二、意见采纳及《方案》修改情况
(一)关于“重新界定建筑物、构筑物类别”的意见
经研究决定,将《方案》第九条被征收房屋类别有关表述进行调整,对被征收房屋面积按结构划分类别。
(二)关于“将房票安置调整为现金安置”和“缩短房票使用期限和兑付期限”的意见
经研究决定,将《方案》货币补偿中房票结算、使用期限和要求、政策性奖励计算有关表述进行调整。
(三)关于“考虑经营情况,提高经营损失补偿”的意见
经研究决定,在《方案》经营腾退补助费中增加按实际经营面积计算的经营损失补助费。
(四)关于“要求对特殊困难群体加大安置力度”的意见
《方案》已根据《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31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设置了困难补助费,明确了具体补助内容和标准。《方案》第十七条第一款明确将对生活特别困难家庭进行特别救助,具体实施方案由土地征收实施部门另行制定。故《方案》对此项内容不进行修改调整。
(五)关于“提高《方案》各项补偿标准和奖励标准”的意见
经研究决定,提高《方案》房源专项奖励标准,并将相关表述调整至还建安置房补偿方式之中。
(六)其他调整情况
经研究决定,对《方案》有关段落和表述进行调整,主要为:
1.优化《方案》有关段落顺序;
2.出台《江汉区华安里城中村改造项目房票结算工作实施细则》;
3.优化《方案》第八条被征收房屋认定的表述,增加认定结果复核有关内容;
4.在《方案》第十二条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中增加有关文件依据的表述;
5.调整房屋补偿安置面积计算标准的有关表述;
6.调整房源超市中有关房源价格结算的有关表述;
7.调整《方案》第十七条其他事项第一款的有关表述;
8.在《方案》第十七条其他事项中增加补偿监督的有关内容。
三、其他有关情况
(一)权利人不明的房屋,待权利人明确后,参照本次公布的《江汉区华安里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二)对部分被征收房屋权利人就自身特殊情况提出个性化的具体问题、意见及要求,因不涉及《方案》修改,将由土地征收实施部门在征地补偿具体实施过程中予以研究、处理及解决。
经研究决定,对修改后的《江汉区华安里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江汉区华安里城中村改造项目房票结算工作实施细则》予以公布。特此公告。
附件:1.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2.江汉区华安里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江汉区华安里城中村改造项目房票结算工作实施细则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