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汉征公告〔2026〕2号 | 发文日期 | 2026-04-28 1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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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汉征公告〔2026〕2号) |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汉征公告〔2026〕2号)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汉征公告〔2026〕2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江汉区2026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6〕433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江汉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市江汉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
二、征收土地位置:武汉市江汉区汉兴街贺家墩村华安里社区5号地块,征地总面积2.2506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土地现状为:农用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2.2506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武汉市江汉区汉兴街贺家墩村农民集体。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具体补偿费用按照《江汉区华安里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江土征补方案公告〔2025〕5号)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及户口迁移等手续。
五、本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若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江汉区2026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6〕433号)文件不服的,可自本公告期满起60日内先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1.《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江汉区2026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6〕433号);
2.汉征公告〔2026〕2号附图。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8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江汉区2026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6〕433号).pdf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