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决算公开“三公”经费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6-07-07 16:52 打印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补充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江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及下属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26万元,支出决算为284万元,为预算的8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6万元,为预算的100%。

2014年江汉区工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1 人次,实际发生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随江汉区政府代表团前往美国、加拿大进行项目招商团组1个、 1 人次;通过学习,对国外先进发达国家的社区管理、医养结合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对提升江汉区社区工作及管理、医养结合等工作有很好的借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6万元。为预算的100%。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5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为预算的74%,比预算减少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资金。主要用于局公务执法用车,其中:燃料费23万元;维修费19万元;过桥过路费10万元;保险费1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为预算的18%,比预算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资金。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和外省市交流接待。

2014年江汉区工商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4万元。其中:大型活动3.8万元,主要用于案件评审现场会、12315活动、各种宣传活动等项工作 20批次 475人次(其中:陪同63人次);外省市交流接待0.2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工商局的接待工作 3批次 50人次(其中:陪同1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