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9日至4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5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整改
(一)提高站位,迅速部署。分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抓实抓细。分局主要负责人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部署整改推进工作,分解、细化整改措施。班子成员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扎实开展问题整改。
(三)分类施策,提升质效。整改方案明确后,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立即行动,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原则,深入开展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建立完善了7项制度。
二、聚焦反馈问题,确保整改成效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前,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部署工作。2024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取得“优秀”。江汉区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验收。
二是加强执法业务能力建设。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考核,参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组织的“月月考及培训”及省市其他专项执法工作培训10余次,到蔡甸、硚口、江岸、黄陂等区开展汽修行业危废处置、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业园区涉水企业等不同行业、区域的交叉执法检查,在实践中学习积累执法经验,提升业务水平。
三是严格交办信访件办理。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涉分局信访件3件,已于2024年3月全部办结。2024年5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涉分局信访件4件,截至2024年12月底,已全部办结。
(二)在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重要部署方面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先行区牵头任务分解方案。在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主题党日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等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重要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落实责任。定期召开局务会,一把手听取工作汇报,调度任务进展。积极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推进碳普惠场景创建。
二是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常态化开展大气巡查;联合交管部门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行动;积极协调各部门和街道严格落实重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完成年度2家“无废工厂”创建任务;协调主管部门和企业做好污染地块管控和风险评估工作。2023年度全市空气质量考核中,我区排名全市第三名,中心城区第一名,省控点第一名,年度考核评定结果为红旗区。2024年,江汉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6%,同比上升(变好)4.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 33.1 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下降8.6%;重污染天数为0天,同比去年减少3天,三项指标均完成年度考核目标。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方面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党建工作汇报。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全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专项整治以及群腐工作等重点工作,加强问题排查,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监督谈话,强化履职尽责,加强本部门干部监督管理。
二是完善制度措施。制定了《江汉生态环境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执行的通知》等3项财务制度,组织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修订《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工作人员请休假和考勤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干部请销假制度。
三是健全财务内审流程。成立了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询价小组,对采购行为进行规范。建立合同台账,及时登记合同信息,确保台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肃财经纪律,严把报销审核关。
(四)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一是补齐基层党建工作短板。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全部落实年度讲党课要求。丰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开展联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次,党员下基层宣讲1次。及时调整党总支书记、第一支部书记。按要求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是多措并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及时进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成立监督管理科(综合审批科),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能职责。近两年,通过招聘3名事业编人员,执法改革划转14名执法人员,及时补充“新鲜血液”。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各项专业技能培训、大比武等,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实行“导师”制,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
三是严格落实人事档案管理。对日常工作中产生的人事档案材料,及时进行分类编号,第一时间移交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处进行归档,完成一件,归档一件,做到应归尽归。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始终扛牢整改政治担当。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筑牢思想防线,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二)巩固整改落实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开展“回头看”,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制定计划,持续用力,形成长效机制。
(三)着力转化巡察成果。深化标本兼治,堵塞漏洞、健全制度,把整改过程转化为体制机制完善的过程,转化为检验干部作风的过程,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推动辖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7-65662630(工作日8:30—17:30);通信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5号,邮政编码:430023;电子邮箱:14583289@qq.com。
中共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党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