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5-02-15 15:58 打印

江汉区 2015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汉区委员会党校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及下属 1 个事业单位。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9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3.1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外党校校际交流。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3.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89万元,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辆共 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