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区政府工作部门>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机构

机构职能

  • 根据《中共江汉区委、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编制的通知(江文[2019]41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督促、检查、反馈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对区委、区人民政府文件精神、会议决定事项及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收发文电的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落实或组织落实区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

    4、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及所确定目标任务的分解;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区政府向市政府汇报工作文稿等起草工作。

    5、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向区人民政府报送的请示、意见、函件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示。

    6、遵照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部门对区人民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7、负责组织和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调查研究,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8、负责区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区长专线电话受理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

    9、负责市、区领导同志交办的重大事项,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决定的督办、督查工作;负责涉及区人民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议案、提案的分解、督办和回告工作。

    10、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及上报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办公室及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化服务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的有关协调工作。

    11、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有关对口帮扶和支援建设。

    12、负责区人民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上级提供信息,反映动态情况,为区人民政府决策提出建议,提供依据。

    13、承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江汉区新华路25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及调整工作时间除外)

    机构电话:027-85481673

领导分工

  • 杨  俊  

    主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熊  巍  

    分管扶贫开发科。负责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办公室统战等工作;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彭  浩  

    分管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日常工作;负责衔接区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办公室工程项目建设、综治、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陈  强  

    分管秘书科。统筹办公室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干部工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朱正鹏

    分管信息科。负责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党内法规执行、法治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李  菁  

    分管综合科、机关党委。负责办公室基层党建、纪检、作风建设、人事编制、机要保密、档案、老干、计划生育、科普等工作;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贺  艳  

    分管调研科。负责区人民政府研究室日常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协助开展办公室基层党建、党员教育等工作;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何  辉

    分管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姚  莹  

    负责办公室公文处理、保密审查、工青妇等工作;协助开展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开展办公室老干、计划生育、科普等工作;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栾文军  

    协助开展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日常工作;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   总值班室  85481673

    办公地址:江汉区新华路25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及调整工作时间除外)